《乌合之众》古斯塔夫·勒庞
众:网络传播时代的群体无意识表现
Crowd译为人群大众,但《The crowd》的几个译本均将其译为《乌合之众》。乌合之众出自《管子》:“乌合之众,初虽有欢,后必相吐,虽善不亲也。”释义为:像暂时聚合的一群乌鸦。比喻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
这就是群体,这就是群体的力量群体的意识,或者说这就是群体无意识。
原谅我无法完全用自己的话来解释这个概念,故引用书中原话,作为我这篇读后感的开始。
当人不断聚集成为一个整体的时候,不管这些个体是什么民族、什么性别、什么职业,甚至可以不管他们是因为什么事情走到了一起,只要他们聚集成为群体,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部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若不是形成了一个群体,有些闪念或感情在个人身上根本就不会产生,或不可能变成行动。心理群是一个由异质成分组成的暂时现象,当他们结合在一起时,就像因为结合成一种新的存在而构成一个生命的细胞一样,表现出的一点特点,它们与单个细胞所具有的特点大不同。
一本书看完,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一个词就是:群体无意识。
不可否认,勒庞的《乌合之众》社会心理学伟大的著作,原理是可以经得起时间打磨的,是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过时的。但是毕竟现在距这其成书已经过去了一百年,很多例子略显过时。在阅读的过程中,想到一些事情,就用他们来表达我读书过程中的感受吧。
平静时的理性,在置身其中时就早已身不由己,不可避免地卷入了群体无意识的洪流中。我想也许这就是群体的力量,这也就是为什么群体会被成为乌合之众了,没有了每个个体自己的思维,在群体的意见领袖的领导下,采用断言、重复或感染的手段对群体成员进行动员,群体就会像是一个人一样拥有共同而坚定的信念,并为之做好多或正常或过格的行为。
就现在来说,群体的概念除了空间意义上的一群人之外,还应该包括一个更为广阔的平台,一个更旁大的群体,网络和网民。他们因为共同的交流平台而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有因为一些共同的爱好或者共同的需求而形成更小的群体。
勒庞那个时代没有网络,如果他生活在当今社会,他一定会发现这是一个群体套群体的群体,各种群体的提点群体的无意识都在这里表现的淋漓尽致。我认为这应该是现在最能表现群体心里的就是它了。
假新闻or谣言。用勒庞的理论来说是同样的模式。发布消息的人,不管书出于什么目的都可以算做群体领袖,他们坚决的发布了消息(断言),因为他们制造的新闻都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因而引起了大家的广泛注意,第一批人开始转发(重复),同样的消息多次出现在自己熟识的人那里,自然会引起更大范围的关注(传染)。
这样,一条信息以最快的速度传播开来。但是如果这是一条好消息或者更科学的消息的话,传播速度就会远没有这么快。谣言在群体中传播的速度大得惊人。
这是消息层面上的群体无意识,而下面这个例子则是行为上的去群体无意识。公交车上抓到一个小偷人们都冲上去对他拳打脚踢,其中有各行各业的人,如果放在平时,无论他们是考虑到自身安全或是形象问题都不会冲上去打人。但是在一个群体中,他们没有了顾虑,他们会感觉到一种势不可挡的力量,这使他们敢于发泄自己本能的欲望,而一个人时,他们必须对这些欲望进行限制。人在群体中往往思维能力会有很大程度的减退,总是功能更多的听从了领袖的话或是群体的反应方向。
这样看,群体无意识现象是一个容易冲动的不稳定因素。但这也不是说群体不会做出有益的事情。只能说,群体道德具有两面性级可以影响社会道德也可以表现出很高的道德境界。
群体聚集在一起往往出现群体无意识的状况,而这种状况在网络发达的今天这样的网络时代。群体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小视的,如何利用和改进这一群体无意识情况是我们将来需要探索的。
看到乌合之众这个名字,脑子里出现的一个词叫做:泱泱。泱泱本是用来形容地广水深的,但是我在看到群体的时候想到了这个词,并且挥之不去。大概是因为形容中国总是用泱泱大国这个词,我想用它来形容人多,虽然它平不可以这么用。人是一个巨大的群体,它的无意识行为将是可怕的。